| 辦理項目 |
一般性退(換)貨 |
產品品質瑕疵或包裝損壞 |
| 辦理方法 |
請將產品及下列資料親自送交公司辦理換貨:
‧產品退(換)貨單(並說明原因)
‧原購貨發票
‧原訂單收據 |
請將產品及下列資料親自送交公司辦理換貨:
‧產品退(換)貨單 (並說明產品狀況)
‧原購貨發票
‧原訂單收據 |
| 期限 |
請於收貨後7日內告知公司客服中心 |
請於收貨後7日內告知公司客服中心 |
| 退、換貨標準 |
‧退(換)貨若須以郵寄方式處理,運費均由退貨者自行負擔。
‧退(換)貨時總公司須酌收當初購買產品金額的10%為手續費。
‧更換其他種類之產品需自行負擔產品之差額,且多餘金額不予以退費。
‧總公司保有是否退換貨之權力。 |
‧請保留原包裝並通知總公司換貨,且不得丟棄有瑕疵之產品,否則不予以退貨。
‧退換貨若須以郵寄方式處理,運費均由消費者自行負擔。
‧退換貨時總公司須酌收當初購買產品金額的10%為手續費。(產品有瑕疵除外)
‧更換其他種類之產品需自行負擔產品之差額,且多餘金額不予以退費。
‧總公司保有是否退換貨之權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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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注意事項 |
有下列狀況之一者,恕不接受換貨:
‧已被拆封產品並已經食用過
‧蓄意破壞
‧存放不當(陽光曝曬)
‧提供之資料不實
‧免費試用品 |
有下列狀況之一者,恕不接受換貨:
‧蓄意破壞
‧存放不當(陽光曝曬)
‧提供之資料不實
‧免費試用品 |